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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记者沈春梅通讯员 王欣若愚
东方今报郑州讯 看同伴拿着抢来的手机炫耀,豆某索要无果,竟然赌气去抢劫。8月6日,豆某被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豆某今年20岁,老家在沁阳县,事发前在郑州市须水镇一家饭店打工。因羡慕同事抢来的手机,4月7日晚,豆某等三人在中原大桥上抢劫了周女士母子二人现金890元、身份证及银行卡。
第二天,警方将豆某等三人抓获,“我当时就是和他俩赌气,一冲动就干了。”法庭上,豆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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